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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党纪国法权威,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现将查处的5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级警长陈军、中国人保财险石嘴山分公司员工梁增发醉驾问题。2020年3月24日23时,陈军在明知梁增发饮酒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小型客车交由梁增发驾驶,其在副驾驶位上同乘。当晚23时50分许在京藏高速沙湖东收费站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梁增发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9mg/100ml。2021年3月24日,陈军、梁增发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陈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梁增发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
2.大武口区卫生健康局干部杨文睿醉驾问题。2021年4月28日22时许,杨文睿酒后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大武口区澳门街与永乐路路口处,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杨文睿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5.3mg/100ml。2021年6月8日,杨文睿因犯危险驾驶罪,但情节轻微,检察机关作出对其不予起诉决定。杨文睿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职级由九级职员降为十级职员。
3.平罗县委组织部退休人员王庆虎醉驾问题。2021年1月20日19时20分许,王庆虎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银川市兴庆区友爱街宝丰健康城A区28号楼5号商铺时,与周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王庆虎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1.83mg/100ml。2021年6月29日,王庆虎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王庆虎被开除党籍,降低退休待遇。
4.宁夏乾洋循环化新材料有限公司职工哈金龙醉驾问题。2021年1月24日1时16分,哈金龙酒后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惠农区安乐桥街二手车市场门口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哈金龙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7.1mg/100ml。2021年4月7日,哈金龙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哈金龙被开除党籍。
5.大武口区星海镇星海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谢振锋酒驾问题。2020年11月20日22时57分许,谢振锋酒后驾驶小型客车沿大武口区隆湖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星海宾馆门口处,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谢振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5mg/100ml。公安机关予以谢振锋行政处罚。谢振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